更新时间:2022.10.10
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认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可以提出申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
个人认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备案仅仅只是事后监管的一种方式,备案本身不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真正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是接受备案后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行政拘留决定是能够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立案受理。
可以。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各种行政决定,所以行政机关作出的强制措施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未经行政复议可以行政诉讼,但是前提是法律、法规未将申请复议设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在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对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强制执行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处分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如果法律、法规没有限制性规定的,不行政复议是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