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我国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撤销权的情形包括: 1、放弃债权的; 2、无偿转让财产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5、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撤销申请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提出。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通常包括: 1、债务人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恶意损害债权; 2、债务人将本属于破产财产或权利的以无价或几近无代价的方式过度给第三人; 3、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 4、可撤销的偏颇行为。
合伙企业破产注销的情形具体为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企业破产,宣告破产的情形: 1、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批产;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
破产企业不得行使抵销权的情形有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经知道债务人有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等。
特征如下: 1、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均以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为标的; 2、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具有明显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欺诈故意,或具有偏袒性清偿的不公平性质; 3、撤销权的设置目的在于防止债权人利益受到不正当的损害。
合同具备可撤销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才作为合同无效的原因。
(1)无偿转让财产。无偿转让财产是指债务人在没有取得对价的情况下,将属于自己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这里需要注意,无论第三人主观上是否为善意,管理人均有权撤销该行为,恢复债务人的财产。(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是指
有下列情形: 一、企业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 二、《企业破产法》第78条规定的情形:
特征如下: 1、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均以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为标的; 2、债务人的可撤销行为具有明显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欺诈故意,或具有偏袒性清偿的不公平性质; 3、撤销权的设置目的在于防止债权人利益受到不正当的损害。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 1、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实施了不合理的处分行为,且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
依法吊销企业法人的情形如下: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连续6个月停业的; 4、公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