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超过必要限度的,要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危险有时来自于人的行为,有时来自于自然原因。
视情况而定。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
紧急避险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当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般情况下紧急避险的,无须负刑事责任。但如果是避险过当,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若紧急避险具有合法性事由的缘故,可免责。 关于紧急避险合法的免责事由,如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 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的原则: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造成危险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造成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适当的民事责任; 2、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
要看具体情况。(一)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作为一种对人性尊重的规定,一般来说任何人只要满足构成要件都可以成立。然而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
因紧急避险引起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时,应当将险情引起人确定为当事人之一,按其行为及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其应负的责任。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