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女职工怀孕的假期有: 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产前检查:女职工孕期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如果怀孕女职工符合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无过失辞退女职工,不能在经济性裁员时辞退女职工,但是可以因为女职工的过错辞退女职工,比如女职工在试用期怀孕,则可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被辞退;女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如果单位是基于女职工怀孕而将其辞退的话,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
辞退怀孕女员工要满足的条件有: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辞退怀孕女员工要满足的条件有: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女职工怀孕时的权利有: 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4、怀孕妇女的休息权。 5、应得的生育费用。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
女职工怀孕一般不能被辞退。若因女职工怀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
女职工退休的条件有: 1.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