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如果黄金首饰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
婚后首饰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以及不属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 依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婚后首饰原则是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分割,另外,如果能证明是用婚前个人的财产来购买的物品,也应认定为个人的财产。按照实际情况,像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大的图书资料,虽然属于个人使用,但人身依附性不强,一般是会
女方买首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 1、婚后购买的首饰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用一方财产购买的首饰属于个人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但人身依附
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后购买的首饰一般情形下是女方的“专用的生活用品”,因此一些最经常使用,价值不高的首饰,可作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予以尊重。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
首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首饰是何时取得的。 1、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 2、如果这些首饰是双方结婚后购置的,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根据2
结婚时买首饰,如果在结婚登记前购买,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后购买,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
首饰如果是只能女方穿戴,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法律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个人财产。如果金银首饰是双方都可以使用的,并且是婚后获得的,除了受赠时赠与人表示赠与个人的之外,其他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饰属于婚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饰在离婚时可能属于个人财产。其前提条件是:该首饰是在婚前购买,或是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或是双方明确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不存在上述条件,那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首饰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依具体情况而定。婚前男方购买的首饰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约定是共同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
首饰属于婚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男方买的首饰一般属于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