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6
可以。到民政局也需要协议,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协议是为了避免双方以后发生争议问题。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知道: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离婚协议的变更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协议只在民政部门达成,离婚协议可以变更。为了避免将来出现问题,可以进行公证。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能变更: 1、双方协议离婚; 2、在1年内提出;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离婚协议在登记之前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是可以更改的,在登记之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更改,除非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申请撤销。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监护人可以更改。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协议离婚可以变更抚养权,更变抚养权的方式为: 1、协议变更抚养权,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就变更孩子抚养权达成协议; 2、诉讼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患重病、虐待子女定法定变更情形的,父母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2、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
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修改方法如下: 1、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
离婚协议是否能变更和修改,必须是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为前提。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个时候这个协议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当然是可以修改的,这是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基于合同法的规定可以修改的条件
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不可以随意更改。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可以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但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
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或者未正式离婚前是可以修改的。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登记前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因为在夫妻双方登记离婚、拿到离婚证前,离婚协议书都是成立但是未生效的状态,所以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自行对离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