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拘留决定的情形包括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程序】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同理,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暂缓期过后,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则不会拘留;反之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则依然会进行拘留。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性质、适用法律、适用目的、适用机关等各方面均不相同。具体而言,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刑事拘留则是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法律不同。行政拘留适用行政方面的法律,例如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二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含义相同,只是表述不一致。行政拘留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