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婚姻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情形: 婚姻无效,例如,重婚、双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等; 婚姻效力待定,例如,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隐瞒重大疾病等; 婚姻有效,即没有无效事由,且撤销权人未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法律对军人婚姻权益保护的规定有: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征得军人同意,不过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下是婚姻法规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1、《婚姻法》中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若要求离婚,是要经过军人同意的,否则不能离婚,但军人有重婚、吸毒、赌博、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情形的除外;2、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军人名下的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要以夫妻婚姻关
对现役军人离婚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 1、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2、但军人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除外。
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如下: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与现役军人诉讼离婚的,军人离婚有一票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应根据军人的这一意愿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但军人的离婚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
无效婚姻的法律效力在被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无效。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相当于夫妻关系没有存在过。
对军人的家庭婚姻权益的保护有何法律规定 既要符合《民法典》关于离婚的一般规定,又要符合对军婚的特殊保护,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
对于军婚离婚的法律有如下规定: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离婚,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军人有重大过错的可以除外。军人配偶提出离婚,是军人重大过错造成的,非军人配偶也是可以申请离婚的,但是过错仅限于重大过错,而非一般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无效婚姻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经法院宣告无效后自始无效。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相当于夫妻关系没有存在过。
权利有当现役军人一方在重大过错且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其配偶要求离婚的,不必征得军人的同意。重大过错包括,现役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现役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现役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现役军人有其他严重伤害
法律上坚持保护军婚原则的同时,也注重对非军人的婚姻权利的保护。当现役军人一方在重大过错且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其配偶要求离婚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不必征得军人的同意。现役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一般是指军人一方的重大法行为或其他的严重破坏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