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视情况而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的行政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期限是不同的,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主要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其中较常见的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包括有当场送达,也有事后送达。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当事人既可以通过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口头申请的方式来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主要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 (4
送达回执单,就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就是法院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收到后,应当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法院已经把文书送到了。
行政处罚决定错误的,可以按照如下方式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或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限,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是当事人到场的,应当在公告后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则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期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假期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以邮寄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