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可知,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的人只能是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有血缘关系的晚辈。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如下:第一、被继承人
遗产代位继承权的自然人不包括兄弟,但是被代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中,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在我国即使是转继承也是可以代位继承的,但是有前提条件,要代位继承装继承人的遗产,代继承人必须是转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且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转继承人的子女死亡的,才可以代
不能代位继承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事故方对于死者家属的补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的合法遗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遗嘱不可以代位继承。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
首先,代位继承的条件不包括代位继承人必须履行扶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8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第13条第四款中规定可知: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养孙女是能代位继承养祖母的遗产的,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儿媳继承权和儿子不一样。 首先,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法律基于自然人的一定身份而赋予自然人的。因此,继承人之所以为继承人的这种资格,是以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为前提的,是基于其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而当然发生的。继承权的继承身份,是按照一定
儿媳和公婆之间没有继承权。除非儿媳丧夫后,仍赡养公婆,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无论是否再婚,都和公婆的子女一样,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儿女的继承权是一样的。根据我国法律,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按以下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孩子,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孙子和孙女继承权是一样的,法律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一般孙子孙女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情况包括:被继承人指定孙子孙女为继承人;父亲死亡,孙女或者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父亲应继承部分的份额;其他继承人全部死亡或者失去了继承权,孙女或者孙子是被继
子女继承权一样,儿子和女儿有同样的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