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劳动法对哺乳期加班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安排劳动者加班;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加班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原则上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哺乳期内女职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3、已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哺乳期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
哺乳期职工有法定过错情节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过错情节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法》第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代通知金赔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在哺乳期解除的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代通知金以外的其他赔偿且该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双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哺乳期职工有法定过错情节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过错情节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法》第
劳动者在哺乳期内如果有下列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
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原则上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是,哺乳期内女职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3、已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