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婚前拆迁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同时,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一方婚前就已经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产生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在婚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应当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跟女方没有关系,男方主动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属于将房产的一半主动赠与给女方,男方已经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方加女方
很多人会认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也是夫妻两个人的,离婚的时候应该平均分割。但是实际上有的情形下,即使房屋是婚后所得,也不一定就是属于共同财产。确定房屋的归属还要看房款何时支付,资金来源何方,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
夫妻一方婚前买房,以个人财产支付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关于该房屋的分割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其中尚未归还的贷款,则视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婚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
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安置房,一方以全款的方式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下情形之下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出资购买房屋,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是登记在对方名下;(2)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在个人房产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时候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权请求分割这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婚前购买的车辆,属于婚前财产,归所有人一方个人所有。因此,一方婚前购买的车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车辆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则应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车辆登记在
夫妻一方婚前买房,且房屋只登记在婚前出资购房一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的分割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如果夫妻双方可协议处理该房屋的,按双方约定进行分割; 2、若无法协商一致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用婚前的财产在婚后买房离婚的时候如何分割,首先就要界定这一套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用婚前的财产在婚后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出资方个人的名下,那么一般就是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不需要进行分割,仍然归一方所有。但是如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达成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才属于共同财产,双方无约定的,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只要双方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婚前
婚前两套房,婚后买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屋的。在现行的政策下,夫妻双方拥有的房屋套数是按家庭单位来计算的。以家庭为单位界定来划分的话,那就包括了本人,配偶,还有家庭里面的未成年子女。结婚之后无论是以自己名字或者是以配偶的名字再买房屋,都是属于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