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
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十三年后,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1、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2、特殊情况下,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等被判处十年以上有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假释。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的犯罪分子是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制度的。 2、死缓的考验期为2年,过了考验期减为无期徒刑或25年有期徒刑的,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假释。 3、但要注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能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
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假释期间能领取养老保险金。根据劳社厅函 (2003)315号文的有关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假释期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只遵守下列规定即可: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如果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期间是没有政治权利的;如果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期间是有政治权利的。假释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提前释放的制度,不属于主刑执行期间。法律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