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不当得利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是受让人必须是善意第三人,才能取得该债权,否则受损失方可以追回该债权。并且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的损失按对受损失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例如拾得1000元的,不当得利损失就是1000元。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因此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是应当通知债务人,且进行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处理不当得利的方法: 1、受益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是指受益人在获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限于现有利益,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承担返还义务,现有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发生变化,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补偿,仍然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应当是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而得到的不正当利益,除非不当得利人是为了履行道德义务,或者是该利益是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以及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清偿。
对于不当得利, 1、如果是善意的得利人,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2、如果得利人是恶意的,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
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不当得利的诉讼属于民事权利的诉讼,适用普通追诉期。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种情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也具有社会危害性,但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所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2)犯罪
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如下: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
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如下: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也就是说,当受益人不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限于利益存在的部分;利益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义务; 2、恶意返还受益人,也就是说,当受益人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该是受益
不当得利返还范围: ①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原物毁损后存在代位物的,应返还原物的代位物。 ②所受利益依其性质不能返还的,应返还其价值。 ③受益人的善恶意对返还利益范围的影响。 ④受益人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