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打印的有亲笔签名的遗嘱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反之无效: 一、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四、遗嘱内容合法,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五、有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对于遗嘱效力的认定出现了一些变化,删除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代书遗嘱的效力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代书人、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生前留下的合法财产,而不能他人的财产,代书遗嘱表示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思,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且遗嘱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
视频遗嘱和公证遗嘱没有更有效的说法。新民法典增加了视频遗嘱,削弱了公证遗嘱的效力。这两份遗嘱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法律规定,当其他几份遗嘱和内容相互抵触时,以最终遗嘱为准。所以,录像遗嘱比公证遗嘱更有效,答案是否定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1、被继承人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被继承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3、被继承人的遗嘱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遗嘱是指订立遗嘱时缺乏形式要件或者实质要件而使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的遗嘱。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
有效遗嘱是指: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
《民法典》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等。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认定多份遗嘱的效力: 1、存在多份遗嘱时,多份遗嘱中不相抵触的部分依然有效; 2、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其效力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使是经过一份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为必须是被继承人处于危急情况下之下,如果不订立的话,也许将会没办法订立;口头遗嘱的订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被继承人没有脱离危险或者脱离危险也没办法定订立书面遗嘱的,则此时口头遗嘱是有效的。
公证遗嘱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排序是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代书遗嘱的效力,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