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
原则上只能有一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管辖异议成立的条件是: 1、异议只能由案件的被告提出,其他人无权提出; 2、管辖异议应当在被告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审议。法律上设立管辖异议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管辖权的正确行使,
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 (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所需资料: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盖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份,盖章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盖章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章。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车管所备案需要以下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即车主身份证或暂住证(需满一年),公车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IC卡;2、购车发票(第一和第四联)等机动车来历证明;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车辆购置税完税
商标续展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护照等,这些文件需要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应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