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1、拆迁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法律规定了,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不过无论安置房是购买的还是拆迁补偿的,都必须要去办理房产证。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
名下有房,一般指的是对于某个房屋拥有所有权。而我国是不动产登记制,所以说一般所有权的认定应该以房本登记为准。如果只是签了协议还没有拿房本儿的话,可以说这个所有权还没有固定下来。当然了,如果这个房屋存在,拿着协议也可以是证明所有权的。
办理房产证的手续是:房屋所有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房屋产权证登记,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登记,并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二)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三)拿测绘图(表)。 (四)领取相关文件。 (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六)提交申请材料。 (七)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办理拆迁房的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参考如下: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
准备好必须提交的证件,缴纳相应的费用后就可以办理回迁房房产证。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 1、36元/平方米。买卖回迁房的时候,如果在回迁房有房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两步: 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回迁的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属的土地是划拨或集体性质,不允许买卖,无法过户。 需要房主持有安置房满5年,凭安置协议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 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是商品房,才可申请过
办理回迁房房产证注意事项有:注意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注意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约定取得两证的注意核验是否齐全;注意约定办理回迁房房产证的期限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回迁房5年后才能办理房产证。 回迁房是城中村改造项目应先建设村民回迁用房,后进行商品房开发;凡回迁房没有开工建设的,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出让用地手续;凡回迁房没有竣工验收的,商品房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回迁民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