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成立子公司不属于企业分立。成立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取得子公司发行的股份,且子公司一般不会导致母公司的债权债务变化。而后者则是由原公司的股东取得新设公司的股份。
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地役权,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这是两种不
公司分立的法定形式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新设分立的公司都是新公司,派生分立的公司中除了原公司,其余的都是新公司。 一、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 在新设分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原公司不将其土地分给新设立的公司,则不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根据《土地管理办法》,到土地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
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 2、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 2、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 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用途如下: 1、按照地貌的特征可以把土地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以及平原等; 2、按照土壤的质地还可以划分为:壤土、砂土以及黏土等; 3、按照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国有的以及农村集体所有的; 4、按照获得途径可以
虽然法律上没有对股权投资作出明确的概念解释,但实践中一般认为,通过投资设立或购买公司股权的方式,控制或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就是股权投资行为。股权投资的目的,是通过投资行为取得公司股权,并从公司股权中获取利润。从这个角度来讲,设立全资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