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离婚时诉讼或者直接向对方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原告的,应当同时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被告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损害赔偿应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对方重婚的证据; 2、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的证据; 3、证明对方构成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4
离婚时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还有精神的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为原告的,应当在离婚诉讼进行的同时提出;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被告,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应提出下列证据: 1、证明对方重婚的证据。 2、证明对方存在家暴的证据。 3、证明对方构成有
夫妻一方在要求赔偿的时候,一定要是符合法定赔偿的情形,否则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也就不会得到想要的赔偿。若一方当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不离婚不可以单独提出损害赔偿,因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时一般是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但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除外。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
在交通事故索赔中,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即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损害赔偿应当在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提出。
可以另行提出精神赔偿。只要当事人未在离婚协议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则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第三、具体的侵权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承担、经济能力;以及无过错方的受伤害承担等因素确定金额。
婚姻关系损害赔偿请求应该离婚诉讼时候提出。具体规定如下: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同时提起离婚诉讼;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不按照本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且离婚损害赔偿必须由无过错方提出,即必须是一方存在前述行为,另一方无前述行为,才能在离婚时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