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离婚后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如果在起诉离婚时,是作为被告的,在当时没有提出的,但是也没有表示自己放弃请求损害赔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如果是作为原告的,那么没有提出损害赔偿,那就是为放弃权利。
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一般都是一方有过错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重婚的;一方与他人同居的;一方有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以及一方其他重大的过错行为的等。
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双方均有过错的,就不能主张; 2、婚姻当事人一方有特定的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夫妻离婚是该过错行为导致的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应当举证能够证明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的证据,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举证如下: 1、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
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的。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还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其他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