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代位继承不能继承全部遗产。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其父母或母亲是遗产的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遗产。根据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
继子女可以继承遗产的,过继关系的形成在法律上是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一种拟血亲的关系,这种关系与亲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当事人可以拒绝继承。 继承开始后,当事人拒绝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拒绝继承的,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同居期间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因此,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而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时优先继承。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 二、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
同居子女是拥有继承权的,因为法律规定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拥有同等的权利。但是同居的那一方是没有继承权的。虽然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配偶,但是仅限于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中,夫妻是彼此的第一继承人。因此,同居关系双方和婚姻被宣告
再婚子女一般是有继承权的,但需要与继父母具有扶养关系,且继承权一般由第一顺序平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如果去世的人生前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可以继承。 因为使用权人对房子仅仅是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房子并不是使用权人的财产,既然不是其财产那该房产自然也就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因为只有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才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过继子女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的,对养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在法律上,子女被送养后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被消除,因此一般来说,被送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但有两种例外,一是生父母生前立有遗
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子女是: 1、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 2、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 3、被继承人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之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