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婚姻状况声明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可以在当地公安局、婚姻登记处两个地方开具。 需要本人身份证,一般来说,民政部门有记录,可以直接查询得到的。在核实是本人后,即可开具。 婚姻证明包括:出具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
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2、受理申请:户口登记
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1]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1、当事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 2、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前来办理结婚证明,并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结婚证明,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书中需写清
1、二婚领结婚证需要带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双方的离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且前述的证件需要带原件,不能带复印件。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补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原结婚证原件(遗失的除外)。因结婚证损毁,涂改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申请补办的,应当提交原结婚证。如果是复印件,那么还应当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结婚证遗失,且户籍所在地和原登记机关
改名一般需要递交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通常会让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到
学生入团需要以下材料证件: 1、一般入团所需的材料有:入团申请书一份、入团志愿书一份、一寸照片两张。携带这些材料去团部递交就可以了。入团所需要的物质材料并不多,不过在别的条件上是有一些硬性要求的; 2、入团除了需要的纸质材料和照片外,还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