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这一部分补偿款归林地所有者(承包人)所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林地权属的确定主要是以有权机关颁发的林权证为准,同时还可以遵循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
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归属问题,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村集体已有分配方案,且该方案不违反法律,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即可。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后,不同的补偿项目分配的人是不同的,例如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我国征地补偿由市、县国土资源局按照补偿方案发放。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征地补偿费用应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户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要求是错误的,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给被征收人。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被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应当支付给青苗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青苗补偿费应当直接支付给所有者。政府有责任也有义务进行监督,并保证青苗补偿费直接支付到所有者手中。
归土地使用权人。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租出去后被征收,补偿费应该给被征地农民。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支付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社会保障费用。
应该给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转让后原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会相应的丧失。在转让范围内,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所以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转让土地被征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