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
1、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
《民法典》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效力可能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或其他法定效力情形。有效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形;无效是指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合同可撤销是指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或法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其建造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要求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应当予以支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合同无效;未通过竣工验收的,经修复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予以支持;修复后的工
1、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
承包者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主要是: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行使
1、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这一阶段通常称为返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返修。 第二阶段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到保修期结束,这一阶段通常称为保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保修期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保修。
解决施工承包合同争议的方式有: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有: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次分包。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阶段的法律问题有施工单位是否是具备承包资质的主体;发包单位是否得到用地审批、建设许可证;;是否有充足的资金、能按约定提供施工材料等。相应对策是仔细调查施工企业资质,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和其他违约责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施工合同无效后果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参考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1、第一次验收合格的,可以参考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经过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