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需要满5年以后才可以。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依照市场价格进行出售,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内容是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合法有效。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现租赁期尚未届满,法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
房屋出售的,仍然需要履行租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租赁房屋的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外,房东出卖租赁房屋前,应通知租客,在同等条件下,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
买卖不破租赁一般情况下不适用动产。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动产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
严格意义上讲,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后,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房出售后,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房屋租赁期内买卖、赠与或者继承时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承租继续有效。出租房屋出售后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此为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购买租赁物的人,不能以转换了所有权为理由,而否认租赁关系进而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法律对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外,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前,对该租赁物还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房屋拍卖租赁权受保护。用于出租的房屋被拍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不因拍卖而消灭; 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对于出租房屋内附属设施出租所获得的利益,新房主应在获得房屋租金的同时,应给予原房主适当补偿。
司法拍卖的房屋已租赁的,则原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法订立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拍卖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
如果房屋是先出租,后拍卖的,那原始租赁关系不会受影响。如果房屋是先拍卖,后出租的,那租赁合同关系对房屋买受人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明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