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被执行人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可以拍卖执行夫妻共有的房产的。根据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
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保单,并且受益人为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的,保单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保单受益人是孩子,那夫妻双方就不能要求分割。
法院如果主动查夫妻银行财产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产生严重后果,一般都会如实申报。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形,具体如下: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
夫妻一方签订的共同房产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购房的第三人是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的,则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不过另一方可以要求卖房方给予补偿;如果第三人不是出于善意购房,或者虽然出于善意,但是并没有支付合理对价的,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共同义务,具体来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以下共同义务: 一、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 二、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存在连带责任;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足以清偿的则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三、因管理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住房公积金、租房补贴等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八种类型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下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夫妻共同财产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人担保是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份额的。具体而言,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债务而故意在离婚协议中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写成夫或妻子的一方财产,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执行。但是,如果是负债人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离婚协议书中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