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破产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有: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
1.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组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
在我国破产清算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公司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公司财产状况报告; 3、公司职工情况和安置方案; 4、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等。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织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要流动资产;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在清理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
破产清算的损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动性损失; 二、意外损害损失; 三、市场份额损失; 四、经营效率损失。企业财务承受能力不足,造成各种机会损失。
破产清算损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动性损失。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手中的金融凭证面临两类损失:一是因公司市价下跌遭受的面值损失;二是金融工具流动性下降,导致的交易成本增加。 二、意外损害损失。这类问题主要出现在资产关联
清算组在破产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权利; 2、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 3、清理公司财产; 4、清偿公司债务等职权。
破产清算的损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动性损失; 二、意外损害损失; 三、市场份额损失; 四、经营效率损失。企业财务承受能力不足,造成各种机会损失。
债务人即企业、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
债务人即企业、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
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包括通知、公告债权人,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还应当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等。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
非破产清算程序包括: 1、清算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或者报主管部门确认,计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送人民法院; 2、结清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