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工程单位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百分之三的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
项目工程质保金指的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合同中约定预留的工程款,主要从应付的款项中预留。质量保证金主要是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主要包括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或是设计文案,以及合同规定的其它约定。质量保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又叫保证金,指的是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从应该支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来保证支付工程质量出现缺陷时,承包人维修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
工程质量保险,是指建设工程相关方以工程质量为保险标的,由保险公司对因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建筑本体的损失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质量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能申请。缺陷责任期到期后,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按以下流程申请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1、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返还申请; 2、物管办公室签署意见并盖章返还质监部门后方可退还; 3、对公告期间无问题的,由物管科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住建局质监部门; 4、有问题的,由开发单位维修,维
工程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应当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发包人应当自接受建设工程之日起2年内将质量保修金返还给承包人。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3%。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时间是: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先由承包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接到申请后,有返还保证金约定期限的,按照确定及时返还,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原则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返还给承包人。
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保修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工程维修的资金,它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工程款。 而保证金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由施工方预先付给建设单位的用于保证施工
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2.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 3.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