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指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如下: 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 2.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
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 2、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 3、拘束力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
1、合法合法不合理:合法一般不合理;合法严重不合理。合法又合理。 2、违法一般违法;严重违法。 3、无效条件:要求从事犯罪行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明显缺乏事实根据;从事客观上不可能的行为。效力:自始无法律效力。后果:可随时主张无效;随时宣告
1、合法 合法不合理:合法一般不合理;合法严重不合理。 合法又合理。 2、违法 一般违法; 严重违法。 3、无效 条件:要求从事犯罪行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明显缺乏事实根据;从事客观上不可能的行为。 效力:自始无法律效力。 后果:可随时主张
违法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应当从行政行为合法要件上存在的瑕疵来分析,既然违法行政行为是在合法要件上存在瑕疵的行政行为与此相应其法律效力也应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
一般情况下,公定力又被叫作效力先定或推定有效,一般是指,除非行政行为自始无效,否则行政行为一经发出,不管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变更或撤销,公民和其他组织都不能否认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机关是为人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四个方面,分别是: 1、公定力,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为的行为,一经形成,在原则的上即应推定为合法,在未经法定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撤销或宣布为无效之前,任何人不得否定其效力; 2、确定力,行政行为已经作出,其内容非以法律程序不
行政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因此,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合法合理,程序公开,也就是行政行为需要具有公定力。公定力又被称为效力先定或推定有效,是指,除非行政行为自始无效,不然行政行为一经发出,不管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除非自始无效,一经做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得当,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前,公民和组织不得否认行政行为的效力;同时,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没有法律特别规定,原则上不停止执
1、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 2、具体行政行为生效的效力: (1)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