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的为准。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判罚有三种情形: 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犯此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此罪,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输合同纠纷较一般合同纠纷复杂,它涉及到承运人是否正确履行合同、是否造成货物毁损、是否按时运到,收货人是否履行收货义务等。从便利审判与诉讼以及存在实际联系的角度出发,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适宜的。目的地是指客、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
1、它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形式。 2、它具有补偿性。违约的损害赔偿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 3、它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设定。 4、它以赔偿违约方受到的实际全部损失为原则。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是: 1.保险标的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2.保险责任范围较广泛; 3.保险期限的确定方式较为特殊; 4.保险单的可转让性; 5.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具有国际性。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及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海上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有如下: 1、承运人的适航责任,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承运人的管货责任; 3、不得
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不可抗力: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罢工等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承运人对旅客尽到了告知义务
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1、一般要承担货物运输到达后及时通知收货人的责任; 2、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货物的毁损、灭失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运输合同对方不付运费留置其货物的条件是:有未给付运费的情形、符合双方合同中的约定。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无效合同是指严重欠缺有效的要件,但已经成立的、不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其特征是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具有违法性,即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以及具有不履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