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离婚房屋的分割: 1、房屋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并约定该出资是自己对子女一
离婚房产分割解决方式如下:1.离婚双方对该房今后的市场价进行确认,一方得房,一方获取补偿;2.双方都要房,可通过房屋置换、调剂;3.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房屋暂不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待以后上市时再作分
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因而,如果想要得到与购房款对等的补偿,必须签订协议,将装修款当做购房出资款来对待。但
离婚时,房屋装修费用如果之前没有约定的话,可以有两个办法,可以拆除带走的由装修房一方带走,不能带走属于房子一部分的,可以进行估价,由房子的所有权人进行一定的补偿。 装修仅是对于不动产的加工添附,其附和于所形成的房屋,因此从归属上应归原不动产
离婚时,房屋装修费用如果之前没有约定的话,可以有两个办法,可以拆除带走的由装修房一方带走,不能带走属于房子一部分的,可以进行估价,由房子的所有权人进行一定的补偿。 装修仅是对于不动产的加工添附,其附和于所形成的房屋,因此从归属上应归原不动产
房屋装修费分割的方式为拆除带走的由装修房一方带走,不能带走属于房子一部分的,可以进行估价,房子的所有权人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的补偿。夫妻离婚时只有共同财产才可以进行分割。
离婚时,房屋装修费用如果之前没有约定的话,可以有两个办法,可以拆除带走的由装修房一方带走,不能带走属于房子一部分的,可以进行估价,由房子的所有权人进行一定的补偿。 装修仅是对于不动产的加工添附,其附和于所形成的房屋,因此从归属上应归原不动产
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
房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起诉,只要当事人起诉时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的,就可以向管辖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