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诉讼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行政诉讼的证据的作用是证实或说明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是否存在,任何一个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都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明。行政诉讼的证据除现场笔录外,与刑事诉讼相
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有以下这些: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措施多种多样,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种: 1、查封,一般针对不能移动或难以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在相关物品上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形式; 2、扣押,一般针对容易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由法院提取、扣留相关物品的形式; 3、拍照,主要适用于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交证据的,应当在法庭上提交,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依此过程供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查核实。同时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
行政诉讼证明的对象主要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其对象包括: (一)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 (二)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即可以基于相应的行政行为为依。 (三)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即实体法的依据。 (四)采取
行政诉讼中有下列八类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收集证据时,必须和法定的证据种类一致,并且需要采用合法手段来收集。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行政诉讼中的各当事人如果要收集证据的,必须符合上述法定的证据种类。
法规中对证据清单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需要提交行政诉讼证据材料清单,对证据的来源和对象以及内容进行简单扼要的说明,并签名盖章写清提交的年月日。 同其他诉讼中的证据是一样的行政诉讼证据也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证据、证人证言、勘验和现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主要包括下面几点:第一,所有证据,无论种类,都只有经过法庭的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依据;第二,在举证责任方面。被告也就是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第三,在收集证据方面。在行政诉讼进行时,被告不能擅自向原告和证人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