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应当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害别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
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
车辆交通事故骗保的后果是: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 2、保险公司去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3、提交索赔材料; 4、保险公司定损估价,计算和审核赔款; 5、领取保险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肇事者进行赔偿,很难用医保报销。如果属于当事人承担的那部分责任,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用医保报销。如果出现以下这两种情况,那由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1、第三人应负担,却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
交通事故损害伤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具体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用费用。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3、误工费。根据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就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机关举报要求该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由机动车车主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未交交强险发生事故后是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需要车主承担事故带来的所有损失跟赔偿。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则是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非道路交通事故参照适用《交强险条例》的前提是机动车正在“通行”。因此,只要机动车符合“通行”要件,即使不属于道路交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