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造成残疾的情形
可以拨打110或直接拨打122(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进行报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交通警察也是隶属于公安机关之下的,如果在不清楚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号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拨打110请求帮助。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时,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就可以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可以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中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事故发生的经过; 3、责任的认定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车辆维修费等内容; 4、最后注明赔偿方式及履行期限,并约定若未在限期内履行的解决方式
交通事故没有事故现场证据的,交通警察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合法、客观、全面的收集证据。收集不到证据时,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等。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以下这五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指完全由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无争议的,可以离开事故现场,自行商量赔偿的相关事项。但是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即使双方对交通事故无争议的,也必须要报警进行处理,由交警按照程序进行处理。
10人死亡属于重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依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