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行政诉讼中的质证规则是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对于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
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情形有: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的判决的适用情形是行政行为严重违法,需要予以撤销的情形。
行政诉讼立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
行政诉讼第三人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对象所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原告以外的当事人与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到原告
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情形是: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诉讼中确认无效的判决的适用情形是行政行为严重违法,需要予以撤销的情形。
行政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被告对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1)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本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现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的,此时诉讼已经没有必要进行,刑事诉讼终止;第二犯罪实行时间过于久远,已经超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检察院无法对其提起追诉,此时刑事诉讼无法进行,诉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