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确认婚姻无效不能申请再审。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均不予受理。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不能变成有效婚姻。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只能由法院宣告。
婚姻无效可以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婚姻关系当事人指的就是夫妻二人。利害关系人则指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具体来说,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有权提出。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无效婚姻算是自始没结婚的。我国民法上的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因此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的婚姻没有效力,双方均视为没有进入婚姻关系,即没有结婚。自始无效婚溯及既往,当事人当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下列情况下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重婚的违反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因此认定为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男女双方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一般情况下法定婚龄是指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
法律规定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同时具备必须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具有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认定并宣告已经缔结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
下列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买卖合同的房屋属于违法财产; 3、合同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效婚姻需法院确认,而且只能由法院确认。无效婚姻是没有效力的,只有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下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受到胁迫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民政部门是不能宣告婚姻无效的。
无效婚姻不需要离婚。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当事人之间也就不存在婚姻关系,自然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当事人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就可以了。无效婚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