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可以申请确认无效婚姻的人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婚姻无效的依据: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程序是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的,确定当事人婚姻无效。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
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的解除: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这样认定无效婚姻: 1、若为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在这三种情况下无效。无效或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认定为无效婚姻。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请求撤销婚姻时效是一年,从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认定为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法律的认定方式: 1、男女一方或双方存在重婚、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的,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2、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婚约,如果是有关财产的有一般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如果是涉及人身禁止等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的认定为无效婚姻。
民法典中婚姻无效的情况有三种: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婚姻无效的,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