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是需要检察院批准的,如果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交的批捕申请中证据不足,达不到批捕条件的话,就会被检察院退回,要求公安机关重新对案件进行调查,证据充足之后检察院就会批准申请逮捕嫌疑人。
侦查阶段,羁押可分为两种方式拘留和逮捕,拘留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含了:对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拘留的,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申请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逮捕。如有特殊情况,申请审查逮捕的时间可以最多延长到四日以内。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需要出示证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的,而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可能由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侦查。具体法律规定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对公安侦查人员的回避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以下情况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犯罪的主要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或者是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3、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等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诈骗罪案件,没有明确的立案的期限,而是只要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就应当予以立案。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在2个月内。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但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间届满未能终结的案件经批准可延长1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犯罪涉及面广且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或可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