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瑕疵出资并不必然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出资瑕疵就是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股东认缴的股份金额本应该要足额按期到公司账户,没按要求按时足额到账,或者到了公司账上,利用对公司控制地位,把股本金转出不用于公司经营。
股东可以不出资。出资并非成为股东的前提条件,比如接受赠与所得,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管理规范前提下; 法律支持股东意思自治,包括股东的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以及表决权和分红权的约定等等。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 但有限责
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比例有限制,股东大会决议一般分为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其出席比例分别是经三分之二和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也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出席人数,但是在公司章程里,公司可以自己规定出席的人数。
股东未实际出资能享有股东资格。法律没有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丧失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是指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种权利;同时,也意味着股东应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
股东出资不到位是还享有股东权利的。但股东权利会受到相应的限制。例如,股东应当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应当是对等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是承担股东义务,与出资义务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只能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行使。 因此,从《公司法》的立法精神看,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验资的,因为我国实行认缴制。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则需要验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资本越高,则责任越大。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 1、知情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5、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私企股东侵占股东利益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议依法决定处置办法,可向法院起诉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股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制公司股东不得要求原公司退股,也不得要求原公司返还投资本金;股东要退股,只能转让股份,原股东愿意购买,价格由双方本着自愿协议的精神协商解决。原股东不愿意购买的,可以向其他公司或者自然人出售。交易结束时,应当向当地工商
股东证明持有股份方式: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有关股东出资的证明文件、出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实际出资、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等方法。
股份制公司股东不可以退出。股东入股是通过工商局备案,有企业章程为准,经过合法程序,有股东大会决议。退出股份,也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去工商局办理变更。公司股东退出方式:1、通过股票上市退出企业;2、通过股份转让退出企业;3、管理层收购;4、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