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限制该股东权利。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对内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资不实是不能解除股东的资格的,只有抽逃出资法定情况下才能解除。
以下几种情形视为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1、股东不按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未足额交付实物或者未办理不动产财产权转移手续的。 2、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但未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亦或法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 3、股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限制该股东权利。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股东有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小股东不履行义务处理办法。不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都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属于股东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处理办法如下:1、若小股东不履行的属于出资义务,当补足未缴纳的出资额;2、若小股东违反不得滥用权利的义务,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公司债务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予承担的。依照我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即可,但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不履行义务的责任承担是: 1、如果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要向公司承担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 2、还要向其他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办法: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按照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款。如股东拒不缴纳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且其仅能就实缴出资分得收益。
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催告其缴纳,仍然不缴纳的,公司可以作出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此时不出资的股东还应当对其余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