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增值税属于国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增值税是在国税申报,而增值税的附加税是在地税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按照地税缴纳的,一般属于地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附加税是按照一定比例加征的税收,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
1、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计算提取的。 2、如果一项业务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和消费税的话:应交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x7%应交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x3%
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在市区,7%;在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和镇的,1%。)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增值税附加税是附加税的一种,对应于增值税的,按照增值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
教育费附加税率是3%。附加税具体包括以下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都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同时缴纳。增值税按季申报的纳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两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根据国务院国发 (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应交增值税额。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城建税=增值税*5%或7%;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应交增值税额。附加税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计算公式为:城建税=增值税*5%或7%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
教育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税。教育附加税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附加税的附加率是3%。 教育附加税的计算方式为:应缴的教育附
教育附加税税率即“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教育附加费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教育附加费的计税依据为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