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抵押担保到期的不承担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如果连带责任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借条担保期限已过,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抵押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而主合同有效时担保人的责任。 2、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责任。 3、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 4、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追偿权。
抵押担保的期限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六个月。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方负偿还责任。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承担担保责任的抵押物是抵押财产,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偿还到期债务的约定或者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对该抵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如下: 1、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一般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
担保人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形式。区别主要在于连带担保是直接对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的一个偿还责任。而一般担保人在这个债务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没有钱偿还的情况下,才对这个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下列情形的除外:第一、债务人住
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可以约定。法律没有限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的约定时限。但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能出现不明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
若保证合同中若明确约定“主合同内容变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则主合同内容变更的,保证人可依法免除保证责任。若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内容已经实际有效发生,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