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处理方法: 第一种是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第二种是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劳动者对于工伤鉴定不服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申诉或者复议的。具体而言,即职工对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这种申请属于复议,有关
工伤鉴定后已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医疗终止后,单位应当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文件及有关资料,向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之间没有前置关系,直接申请复议在诉讼,或者直接诉讼都是可行的。
工伤鉴定单位不给办,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期间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法律规定职工受工伤后,在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停工留薪,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但是如果在工伤鉴定期间已经不需要治疗了,已
工伤鉴定结论下来的,分以下情形处理: 一、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 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伤情发生变化 工
工伤重新鉴定程序缺失,如果是因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违法造成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