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处理:应当要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与前罪数罪并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对其适用的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的情形。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犯罪的不是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所以缓刑不会认定为累犯。
根据《刑法》第72条第三项中明定规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适用缓刑,而如果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就不符合这一项了,就不能再适用缓刑了。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适用缓刑。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且应当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不适用。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较强的人身危险性,因而其社会危害性较之初犯、偶犯来说显然更大。对于这样的犯罪分子,必须施以实刑惩罚,才能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和改造作用,达到刑罚的目的。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然后再进行综合的判刑。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法律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处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应撤销缓刑,已经过了的缓刑期间不计入在内。 并且人民法院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并与原判刑罚数罪并罚,既有旧罪在犯新罪实行先并后减。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如果被判处缓刑之前没有被羁押,就直接数罪并罚不存在先加或先减的问题,如果在前次判决之前被羁押了,被羁押的时间要在后来被判处的合并执行刑期内予以扣除,实际上应该也就是先并后减了。
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