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登记不需要到离婚证,因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系统是全国联网的,在上面可以查到婚姻状况是未婚还是已婚,不需要带离婚证来证明,再婚的当事人只要依法办理了一婚离婚登记,那么就可以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再婚登记需要带上离婚证的,再婚是指已婚一方在与原配离婚或死亡的情况下,通过国家正式法律途径与他人办理结婚手续,组建新家庭的行为。男女双方都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携带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再婚登记需要的法定材料是:依法可以证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且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证件。
离婚后再婚应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办理时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大两寸双人合影照片三张、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
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进行再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再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能够证明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且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证件。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后,再次结婚登记需要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
离婚再结婚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一、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港澳台居民的需要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如果是华侨的需要带本人的有效护照;如果是外国人的需要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
内地居民登记结婚所需材料: 一、男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单位盖章; 二、男女身份证; 三、三张2两人在一英寸红色背景下合影。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应携带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和通行证; 2.经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