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后破产清算需要遵循以下清偿顺序:1、首先清偿: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以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除此之外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也需要在第一顺位清偿;2、
清算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调查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此外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公司的债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企业法人因为资不抵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在破产清算前,发生了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当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时就不用经过清算程序,而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都必须要经过清算程序。无论怎样都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把公司的财产和债务债权关系清理结束,才算完成了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宣告公司破产; 2、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债权人申报债权; 4、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5、方案通过后执行方案; 6、按照法律规定,清偿债务。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应该按照以下顺序:第一顺位,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第二顺位,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顺位,普通破产债权。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合伙企
企业注销财务的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小组,并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向工商部门及税务部门申报注销清算。 2、对资产变卖,确认债权债务,并计提清算费用。 3、核算变卖资产及其损益的账务处理。 4、核算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