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解除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是: (1)合同的协商解除。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的解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具体要求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合同内容必须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是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订立。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违法转包、分包的; (5)将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有: 1、合同主体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违法、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3、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4、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都有: 1、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基本信息; 2、工程范围; 3、建设工期;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拨款和结算; 7、竣工验收;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工程建设合同到期后,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未能按期完工的,施工单位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
工程变更,一般指的是: 1、合同中所列出的工程项目中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偏差); 2、取消合同中部分的工程细目的工作(被取消的工作继续由业主或其他承包方实施者除外); 3、改变合同中某项的工作性质、质量要求及种类;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要求参照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予以支持; 2、修复后
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广义上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以及主体的变更,狭义上仅仅指建设工程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按要求进行建设,发包人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作出变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房抵工程款的纠纷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
必须写。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所以施工合同要写施工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