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施工合同的变更条件如下: 1、订立合同时一方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订立的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订立合同时受到欺诈、威胁,订立的合同违背了当事人本意的、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且该变化不属
(一)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变化估价原则; (二)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造成措施项目变化的估价原则; (三)工程变更项目,中标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偏差较大的估价原则; (四)工程变更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工作或工程的估价原则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期的延误有很多原因。从实践来看,工期顺延的理由主要是下列情形: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
施工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条件在施工过程中,工期延误的原因很多。从实践来看,工期延长的主要原因如下:1。在工程量增加的施工过程中,发包人经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必然导致工期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工期自然顺
工程合同变更施工单位怎么办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工程变更牵涉的范围非常复杂,与公司内的所有部门如研究开发、生产工艺、市场营销、生产计划及物料管理、生产部门、采购与外协、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售后服务管
只能以备案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只有这样才能规避某些不正当的行为。存档的合同并不是本条规定的内容,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否定备案合同是结算的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施工合同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施工合同的变更条件如下:1、订立合同时一方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2、订立的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3、订立合同时受到欺诈、威胁,订立的合同违背了当事人本意的;4、订立合同时的客观
劳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在于,二者的主体不同,而且二者的订立目的根本不同。劳务合同主要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以劳动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主体的服务民事合同。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的目的在于,完成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是指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具体包括了: 1、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就纠纷问题重新协商; 2、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介入; 3、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双方事先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以对方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