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去办理结婚证需要: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
军人领结婚证一般需要带下述东西:户口薄、身份证;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双方合影彩色照片3张;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证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成立。
领结婚证需要带以下材料:本人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且结婚登记的双方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办理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然后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换结婚证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工作人员初审,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领结婚证。
补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结婚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明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与对方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供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双方都没有当地户籍,就不能在当地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 其次是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有: 1、
办理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