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当得利之债可以转让。不当得利之债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债权人转让不当得利之债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也会随之转让,抵押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债权转让的,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权人如果要转让其债权,则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一般不违法。 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虚假债权转让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 (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三
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让,抵押权作为债权的从权利,其具有从属性,当主债权转让的时候,抵押权应当一并转让。抵押权不得独立于主债权单独转让也不得为其他债权作担保。
主债权转让之后质押权还有效。 第一,质权原则上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质权随债权当然转移,不要求进一步的交付或登记,动产质权及占有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不以转移质物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型权
主债权转让之后质押权还有效。 第一,质权原则上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质权随债权当然转移,不要求进一步的交付或登记,动产质权及占有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不以转移质物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型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权
债权转让中抵押权和债权一并转让可以。《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将从权利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得
在一般情形下,债权转让抵押权应一并转让。但是如果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则以约定为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的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
一般来说,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 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
债权转让担保也一并转让,但是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该转让对保证人无效,如果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了,则保证人不再对该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约定以清偿担保债务为担保的情形,债权人以该担保物权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的其他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担保物具有从属性,主债权转移的,担保物权一并转移。
债权转让不是必须等价转让。 债权人转让债权并不一定是等价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